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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运

发布:2020-11-10 17:46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外贸企业出口货物,未申报出口退税,发生退运办理的手续

问:外贸企业出口货物,未申报出口退税,但会计业务已作出口,现发生退运,该如何处理?

答:外贸企业已作出口免税申报,而未作退税申报的出口销售收入发生退运,申请出具《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》时应提供以下资料:

1、由“出口退税申报系统”生成的《退运证明申请表》及电子数据;

2、企业自填《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》;

3、《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联)》原件及复印件;

4、《出口收汇核销单》原件及复印件;

5、《出口货物外销发票》原件及复印件。以上复印件应注明“此件与原件相符”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
当外贸企业办理未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时,不用补税;若办理已办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则要先补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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